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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李律师谈刑辩-第3期强奸罪辩护之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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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01 19:01

《律师刑辩你我他》第三期强奸罪辩护之刑事赔偿

律师刑辩你我他,聊你知道并不一定明白的法律,我是李立峰律师,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了!我的电话同微信是15811026987,如果你有个别法律问题可以发给我,我们可以互相探讨,互相学习。我从1997年开始从事法律职业,近几年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之债、公司股权、公司法律风险防控领域的研究,并推出了自己的法律产品,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团队。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

今天我们谈一下刑事辩护强奸罪的民事赔偿、民事和解

关键词:强奸罪、刑事赔偿、未成年人保护、刑事辩护。

普法法条:《刑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第一百五十七条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 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 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强奸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妇女性交,会发生侵害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强奸罪的行为人要求是男性、满14周岁,女性满14周岁提供帮助的构成共同犯罪。强奸罪被害人是女性,如果在强奸过程中没有造成被害人身体上伤害,仅是发生了性关系,刑事附事民事赔偿是很少的,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很窄的,有的是处女被强奸了心理造很大的阴影,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可是去医院看病只用去不到500元,就是开一些消炎药,法律又没有规定处女被强奸可以多获得赔偿,赔偿也只是物质损失上的赔偿,赔偿数额是很少的,常常与被害人的损害不成比例,从医学和物质损失上讲,性交一次与性交多次物质损失是很低的,可是对人心理伤害很大,刑事上法律又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因被强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另提起民事诉讼得到的赔偿是很少很少的,在1-2万元左右。如一些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犯罪,事后很多家长都选择赔偿和解。这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刑事赔偿与和解,事后犯罪嫌疑人愿意出高价赔偿来获得被害人的凉解,此时很多受害人也就选择了收钱凉解。强奸罪和解网上传的比较热的话题,强奸罪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 之间达成了某些谅解和赔偿,这是刑罚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法院可以做出缓刑判决但极少做出无罪判决。希望大家明白刑事中的和解在量刑上是“可以”从轻情节,但不是应当从轻,换句话说法院针对所有案件不一定都是从轻,从轻有一定幅度,存在判决缓刑的可能或定罪免刑,但以钱买罪达到无罪判决是不能的,因为刑事附带民事中赔偿不能决定刑事有罪还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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